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黑龙江省领导调研冰雪旅游经济******
本报讯 (驻黑龙江记者张建友)日前,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勤到龙江森工集团大海林林业局调研冰雪经济和冬季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强调要优化服务供给,提升冰雪旅游竞争力,打造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实践地。
许勤一行首先到雪乡智慧景区综合管理平台,了解景区经营管理、数据分析等情况,强调要丰富平台功能,精准掌握旅游消费等信息,为市场开发、规划制定、引进战略投资者提供数据支撑。在“雪乡第一家”、林子草堂民宿客栈,许勤详细了解东北特色民俗、住宿餐饮等情况,叮嘱经营者坚持游客至上、诚信经营,针对不同游客群体特点,提供公开透明的优质服务,让游客吃得放心、住得舒心、玩得开心。
在雪乡的观光栈道、梦幻家园、文化展览馆、一站式购物中心,许勤了解林区创业发展史和景区建设运营、文创产品销售等情况,强调要加强景区配套建设,增加文旅项目,吸引游客更长时间逗留,开发特色旅游商品,让更多游客体验到“黑土优品”。
许勤指出,要坚持从市场需求出发,全面提高冰雪产品质量和服务供给水平,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和消费者满意度,推动冰雪旅游高质量发展,为龙江振兴发展和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要全面落实冰雪经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统筹推进冰雪体育、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冰雪旅游发展,加快把冰雪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龙江冰雪经济竞争力。要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营造高品质旅游环境,加强旅游宣传推介,让游客有更好旅游体验的同时,持续提升龙江“冰雪之冠”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